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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若望保禄二世2005年世界和平日文告勿为恶所胜,应以善制恶1. 在新年的开始,我再次向各国领袖及所有承认这世界需要缔造和平的善心人士发言。为二○○五年世界和平日的主题,我选用了圣保禄致罗马人书中的话:“你不可为恶所胜,反应以善胜恶”(十二21)。我们永远不能以“恶”来打倒“恶”,一旦走上了这条路,不但战胜不了恶,反会为恶所胜。 圣保禄这位伟大的宗徒揭示了一个重要的真理:和平是一漫长且艰钜的奋战的成果,只有以善胜恶,才能获得。如果我们想到世界各地人们互相残杀的悲惨景象,以及因此造成的无法形容的痛苦及不义,就会知道,唯一真正有建设性的选择,就是如圣保禄所提出的:躲避邪恶,而紧紧地依附“善”(参罗十二9)。 和平是一项“善”,必须以“善”来推动:不论对个人、家庭、国家及全人类而言,和平都是一项“善”;然而,和平需要由“善”所启发的决定及行动来加以维护、培养。我们也感谢圣保禄另一句深刻的真理之言:“不可以恶报恶”(罗十二17)。要避免陷入“以恶报恶”的恶性循环,只有接受保禄宗徒的话:“你不可为恶所胜,反应以善胜恶”(罗十二21)。 恶、善、爱2. 人类从一开始,就认识了“恶”的悲剧,也努力去了解“恶”的根源、解释“恶”的起因。“恶”并不是在这世界上活动的一股命定的自然力量。那是人的自由所带来的结果。人类之所以异于地球上其他受造之物,就在于人有自由,这自由始终临在于“恶”事之中。“恶”一向有名有貌:那是自由选择“恶”的男男女女的名字和面貌。圣经上说,在人类历史之初,亚当和厄娃就曾反抗天主,亚伯尔则被哥哥加音杀害(参创三-四)。这些是最早的错误选择,在接下来的数千年中,人类又有无数错误的选择。每一个选择都有一内在的道德幅度,包含个人应负的特定责任,以及每个人与天主、与他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重要关系。 在“恶”的最深层次中,“恶”就是拒绝爱的要求悲惨后果。相反的,“道德的善”则是出于爱,显示了爱的面貌,也导向爱。这一切对基督徒来说更是明显,基督徒知道他们身为基督奥体的一份子,不但与天主有特殊关系,也与他们的弟兄姊妹有特殊的关系。基督徒的爱,在福音中是“道德善”的活泉,基督徒之爱的内在逻辑,甚至要求我们爱自己的仇人:“如果你的仇人饿了,你要给他饭吃;渴了,应给他水喝”(罗十二20)。 普世道德律的“法则”3. 放眼看世界现状,必然会注意到这个令人不安的现象,就是到处蔓延着各种社会及政治的“恶”:从社会的失序到无政府状态及战争,从《不公义到暴力及杀人的行为。人类大家庭若要在善与恶的冲突中走稳妥的道路,就急需保存和尊重天主亲自赐给我们的共同祖产,即道德价值。因此圣保禄鼓励所有决心以善胜恶的人,应以崇高无私的精神,培养慷慨之心并促进和平(参罗十二17-21)。 十年前我在联合国大会致词时,提到必须共同为世界和平而努力,那时我谈到普世道德律的“法则”,教会也曾在这方面藉各个宣言当中将普世道德律公诸于世。普世道德律能激发共同的价值和原则,尽管人类有不同的文化,这道德律可促进人类合一,而它本身是不变的:“它是思潮和风气激流中的中流砥柱,并作它们进步的支持……即使有人欲否认这原则,却不能把它摧毁,也不能自人心中把它铲除。它会一而再地浮现在个人生活及社会生活中。” 4. 此一共同道德律的法则,要求我们有更大的承诺和责任心,以确保个人的生命和各民族的生命都能受到尊重,并获得提升。在这样的光照下,折磨世人的“恶”,不论是社会性的或政治性的,特别是那些暴动所造成的“恶”,都应受到强烈的谴责。这使我立即想到心爱的非洲,在那里,至今仍持续的许多冲突,已经造成了数百万名受害者。我又想到耶稣的故乡——处境险恶的巴勒斯坦,在那儿,人们相互了解的结构,已被无日不有的暴力和报复行为产生的冲突所撕裂,至今仍无法以正义和真理来修补。至于似乎要把全世界的未来推向恐惧和痛苦的恐怖暴力,这样令人苦恼的现象,又该怎么说呢?最后,我们又怎能不怀着深深的痛惜,想到出现在伊拉克的令人惊心的情景呢?那里所发生的事,已经使人们生活在不可知、没有安全的处境中。 为得到“和平的善”,必须明白地与有意识地了解暴力是一个无法接受的“恶”,也永远解决不了问题。“暴力是一个谎言,因为它违反我们信仰的真理,我们人性的真理。暴力其实毁坏掉它声声所要维护的人性尊严、生命与自由”。我们所要做的是尽力培育良知,秉持教会所宣扬、所促进的正直和友爱的人道主义,教育年轻的一代走向“善”。这就是一个尊重每一个人的尊严、自由、基本权利的社会、经济、政治秩序的基础。 和平的“善”和公益5. 要藉着“以善胜恶”来促进和平,需要慎重地反省“公众利益”,以及它与社会和政治的关系。当每一层次都已推动公益时,也就是促进了和平之际。如果一个人不考虑到他的社会性,也就是说,是“与”他人同在、“为”他人生活的,他能完全做到促进和平吗?公众利益与他息息相关,与他社会性的每一层面都有密切的关系,如家庭、团体、社团、都市、区域、国家、民族等。由某些方面来看,每一个人都应致力于公益,经常以为他人谋福利,作为自己的福利。这个责任特别属于政府的每一个阶层,因为他们受到召叫,要创造一个能允许和增长人类整体发展的最好的社会环境。 和平的善与善用世上财富6. 由于和平的善与所有民族的发展都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时时考虑到使用世上财富的伦理条件。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说:“天主曾钦定,大地及其所有是供人人使用的。所以一切受造之物应在正义及爱德原则下,公平地惠及人人”。 7. 今天,“和平的善”又与因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财富有密切关系。在应用大地财富的“普遍去向”原则时,这些新财富也必须为人类的基本需要效劳。若能在国际层次上采取适当的主动,就能充分落实“财物的普遍用途”原则,也就是向所有人——包括个人及国家——保证,要履行在发展中彼此“分享”的基本条件。一旦去除了使得许多人民沦于发展边缘的独占和重重障碍,财物的分享就有可能做到了。 8. “财物的普遍去向”原则,在挑战贫穷上也能有更有效的做法,尤其是当我们想到千百万的人民仍生活在赤贫之中时。在新的千年开始之际,国际社会列出优先计划,要在公元二○一五年时将赤贫人口减少一半。教会支持并鼓励这项承诺,并邀请所有信仰基督的人,在各个地方都能实际表现出对穷人的特别关爱。 9. 正如教宗保禄六世曾说过,而我也肯定过的:要使各个国家有能力处理严重的贫穷问题,唯一真正有效的方法就是在公正的国际商业关系的架构内,并在合理的条件下,透过外国经济援助——不论是公家或私人的援助——以提供必需的资源。我们急需道德和经济的动员,尊重已经订定、对贫穷国家有利的条约,同时也要检讨那些已证明对某些国家造成过度负担的条约。关于这方面,公共的发展援助应该要有新的动力,也要开发新的金援方式,不论有多困难也不放弃。有些政府已经在审慎研究为此目的成立机构的可能性;这些重要的创新行动,应该秉持真正分享的精神来执行,同时也要尊重辅助的原则。至于指定做为贫穷国家发展之用的财务资源,不论是捐赠国或受赠国,都应该在健全的行政措施下十分谨慎地处理。教会鼓励这些努力,同时也有所贡献。我们只须提到许多献身于援助及发展的天主教会机构的重大贡献就可明白了。 10. 在二○○○年大禧年结束时,我在新千年之开始宗座文告中提到,为了向世人宣扬希望的福音,我们急需在爱德工作上有新的创意。我们只要想想妨碍非洲发展的许多难题,就知道这需要有多急迫。那些困难包括无数的武装冲突、由于赤贫而更加恶化的流行性疾病,政治的不安定造成普遍的不安全。这些悲惨的情况,要求非洲有全新的方向:透过各方更果断的承诺,并完全相信,非洲人民的福利是为达到普遍的公益所不可或缺的,进而在双边及多边的层次中创造新的团结形式。 “恶”的普遍性和基督徒的希望11. 面对世界上许多悲剧性的情况,基督徒以谦卑的信赖,承认唯有天主能使个人及民族战胜“恶”,而获得“善”。基督藉着死亡与复活,救赎了我们,并“以高价”将我们赎回(格前六20;七23),为所有人得到救恩。藉着他的帮助,每一个人都能以善胜恶。 12. 任何一位善心人士都不会放弃以善胜恶的努力。只有使用“爱”的武器,才能打好这一仗。只有“善”征服了“恶”,“爱”才能普及各地,也唯有在有爱的地方,才有和平。梵二大公会议重申福音的教导:“爱德的新诫命是人类成全并改善世界的基本法令”。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发自梵蒂冈 若望保禄二世 (取自善导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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